吴忠市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同心县项目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4]1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同心县项目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田老庄乡深沟村、王团镇张家湾村、罗台村。
2.2建设规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8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工程、生产道路工程、沟头防护工程。
2.3计划工期:273日历天。
2.4合同估算值:2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深沟村片区梯田修筑、土壤改良、生产路等;二标段:张家湾村罗台村片区修筑梯田土壤改良、生产路、沟头治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有限******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同心县团结街 |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金榜铭园 2号商务楼2104室 |
邮 编:751500 | 邮 编:750002 |
联 系 人:文玉江 | 联 系 人:杨莉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