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建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温室旧棚改造项目,改造老旧温室45亩,项目资金90万元,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主体资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主体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能够执行相关财经纪律,成立时间2年以上且运营正常。
基地规模:温室种植蔬菜作物,园区改造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不小于45亩。
技术团队:具有三年以上的蔬菜种植经验,且种植效益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具有蔬菜生产的技术保障。
支持环节及标准:
支持环节:对老旧墙体、后坡、钢丝、竹竿、部分钢架需维修加固,保温被、棚膜、卷帘机等设备更新,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应用。
补助标准:以室内面积计,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
现请有意向的蔬菜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立项依据、项目摘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及管理措施、效益评价等。
申报时间:2025年1月18日-1月27日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357—******
******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
主体资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主体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能够执行相关财经纪律,成立时间2年以上且运营正常。
基地规模:温室种植蔬菜作物,园区改造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不小于45亩。
技术团队:具有三年以上的蔬菜种植经验,且种植效益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具有蔬菜生产的技术保障。
支持环节及标准:
支持环节:对老旧墙体、后坡、钢丝、竹竿、部分钢架需维修加固,保温被、棚膜、卷帘机等设备更新,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应用。
补助标准:以室内面积计,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
现请有意向的蔬菜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立项依据、项目摘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及管理措施、效益评价等。
申报时间:2025年1月18日-1月27日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357—******
******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