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古县东方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80万吨洗煤扩建改造项目(排矸场封场)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古县东方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80万吨洗煤扩建改造项目(排矸场封场)。
项目地址:古县东方洗煤厂位于古县古阳镇白素村东北1.5km处,排场位于洗煤厂厂区东南方向约600m的沟谷内。
2012年7月26日,原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函[2012]178号文出具了“关于古县东方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80万吨洗煤扩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年10月24日,古县东方洗煤厂邀请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环保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该排矸场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通过验收的专家意见。目前该排矸场已封场。
二、调试日期公示
现我公司拟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09月11日-2024年12月11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古县古阳镇白素村东北1.5km处
联系人:樊总
联系电话:******
古县东方洗煤厂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