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 | 项目名称: | 清水河吉县小府桥至大田窝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至六标)施工 |
合同名称: | 清水河吉县小府桥至大田窝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至六标)施工(1标段)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吉县河湖治理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 中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 ************7F | 中标人代码: | ******MA0LFP8E1Q |
合同金额(万元): | 442.669706 | 合同期限(天):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03-12 | ||
合同主要内容: | 发包人(全称):吉县河湖治理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清水河吉县小府桥至大田窝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至六标)施工一标段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清水河吉县小府桥至大田窝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至六标)施工 (项目名称) 一标段 。 2.工程地点: 吉县县城小府桥至大田窝村 。 3.工程内容: 桩号(37+950~40+850)段,河道清淤工程2900m, 施工导流1项,城区段施工围挡4550m,施工房屋建筑工程1项及其他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1项,环境保护措施1项。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肆佰肆拾贰万陆仟陆佰玖拾柒元零陆分(¥******.06元)。 2.付款方式:进度付款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乾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水利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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